
各位家长朋友:
为持续完善我校校园膳食监督机制,切实保障食堂食品安全、营养配餐及膳食经费管理的规范运行,充分发挥家长的民主监督作用,确保全体在校学生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,现因毕业生已离校,部分家长委员会成员履职到期,根据《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小学(幼儿园)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操作规程》相关规定,决定面向全校家长公开增补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1.本校在校就读学生的家长,子女正常在校就餐;
2.身体健康,能够按要求取得健康证明,遵纪守法,具备较强社会责任感;
3.拥有可支配时间,能够按时参加委员会会议、每月食堂随机检查等监督工作;
4.本人及亲属与学校食堂、食材供应企业不存在利益关联;
5.优先考虑具备财会、法律、食品安全、审计等相关专业从业经历的家长。
二、主要工作职责
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将依规开展膳食监督工作,主要行使以下权利与职责:列席餐食定价相关会议、查看明厨亮灶视频、食堂财务、陪餐记录等相关资料;参与食堂随机抽查检查,对食堂招标采购、营养配餐、供货验收、食品安全、经费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;收集反馈家长、学生关于校园膳食的意见建议,跟踪问题整改落实。
三、推选流程
1.自愿报名:有意向的家长请填写《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家长报名表》(可到学校总务处领取)完成报名。
2.班级推荐:各班级结合报名情况,开展班级推荐,纳入委员会备选家长库。
3.遴选产生:从备选库中遴选增补委员会成员,当选成员须签订履职承诺书。
4.备案审核公示:确定增补人员名单后,学校报送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完成资格审核,审核通过后,在校内公示栏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聘书,聘期1 年。
四、报名方式及时间
1.报名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8 日17:00。
2.报名地点:学校致远楼309办公室
3.联系咨询:胡老师,联系电话:157****2806
欢迎符合条件、热心校园膳食监督工作的家长积极报名参与,共同守护孩子们“舌尖上的安全”!



来源:总务处
编辑:夏乐铭
审核:樊丽伟
终审:王 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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